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什么叫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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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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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什么叫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来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述职,就是要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述廉,就是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上述情况的报告工作应由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完成,因为“一把手”对单位工作负全面责任,而且《条例》将其规定为监督的重点,由他来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内容比较全面、具体、详实。
2. 什么级别才写述职报告?
什么级别要写履职报告,解答:需要述职的人: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科长实职以上,述职不分职务,只要是有公职的人,承担了具体工作,都需要向上级领导述职。
但在落实中,述职没有涉及到全体公职人员,原则上只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制度规定或工作需要,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述职。
3. 四讲四促的内容是什么?
一是抓深入宣传教育,以学责促知责。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把学习贯彻省委鹿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届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真正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意识,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作用,组织专题报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市营造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细化分解责任,以定责促明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我市的实施办法,根据各责任主体的分工,厘清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要求各级纪委细化监督责任清单,照单履责,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
三是抓完善考评机制,以督责促担责。综合运用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约谈谈话、巡察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同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将落实“两个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是抓严肃责任追究,以问责促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敢于较真碰硬,用好问责利器,唤醒责任意识,发挥震慑效应,不断推动问责规范化、常态化。
4. 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作用?
1、对本级党委(党组)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情况在组织和群众面前作自我说明,有利于增强其自我约束力,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也使一些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将反腐败关口向前推移的作用。2、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是工作职责所在,从而增强其公仆意识。
3、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工作和廉政情况的监督,有利于他们享有的监督权落到实处,激发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自觉主动配合党组织监督我们的领导干部。
4、
5. 述职述廉和总结有什么区别?
述职述廉和总结是有区别的,它的侧重面不一样。述职述廉主要是侧重本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重点要讲清正廉洁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白,不留尾巴。
总结则是凡凡的,全面的,特别是一些基层工作员工,主要是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不存在廉洁问题。就不一定涉及。
6. 关于廉政档案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依据。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全面、真实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资料,是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和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参考,是监督、管理、任用干部和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纸质廉政档案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内容的电子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
第五条 建立廉政档案的人员包括: 公司全体中层干部及公司控股、参股企业中人事关系在公司的班子成员。
第六条 廉政档案应当含有以下事项内容
(一)干部基本情况或干部任免登记情况。
(二)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有关材料,包括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和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材料,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相关材料。
(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包括述职述廉报告,受表彰奖励、学习培训情况,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材料。
第七条 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公司纪监审计部负责,依照有关规定收集、调取、保管廉政档案所需材料。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四项所列材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提供。
(二)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所列材料由公司纪监审计部负责收集。
(三)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作配合。有关材料半年整理向公司纪监审计部送交一次,重要材料要及时送交。
第八条 建档范围内干部涉及职务变动的,公司党群工作部、行政部出具有关任免材料(文件) 后,纪监审计部应及时予以更新。
第九条 廉政档案的运用
(一)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情况。
(二)为对领导干部实施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等提供情况。
(三)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情况。
(四)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巡察、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
(五)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情况。(六)为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情况。
(七)为领导干部出国(境) 审核提供情况。
(八)为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提供情况。
第十条 廉政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必须按照真实、规范的原则建立。
(一)廉政档案收集和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或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干部基本情况及有关申报表的各项相关内容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单位或其他个人不得代为填写。
(二)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以及应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等可以是复印件以外(复印件应标明出处),其余原则上要求是原件。若无法收集原件的,可以收集复印件但应当注明原件的保管处。
(三)廉政档案材料归档时必须遵循统一规范,便于查阅的原则。档案材料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整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档案集中整理。
(四)廉政档案必须按照安全、保密的要求,进行科学严密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存放。
(五)严禁损坏、伪造、涂改廉政档案材料。
第十一条 对廉政档案进行查阅和使用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查阅和使用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一)因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等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查阅和使用廉政档案。
(二)建立廉政档案查阅、使用登记台账,对廉政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使用廉政档案的,须按程序层报公司纪委主要领导审批。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私自查阅和保存他人廉政档案材料,严禁擅自公布和泄露档案内容。任何人不得接触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廉政档案。
(四)廉政档案不得外借。查阅廉政档案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录、拍摄、复印、复制廉政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复制廉政档案的,须出具正式函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经公司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按要求提供。
第十二条 建档范围内干部工作发生调动的,应将廉政档案转交给调入单位相应的廉政档案管理部门。转交廉政档案时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廉政档案应通过机要渠道转交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由本人自带。
(二)转出的档案资料必须齐全整齐,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三)转出、接受档案必须严格履行转交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干部离职、退休或死亡后,个人廉政档案应移交人力资源部部门并入人事档案中进行综合保管。保留期满后,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予以登记、销毁。
第十四条 对违反廉政档案管理规定和利用廉政档案管理材料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 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区别?
个人总结与述职报告有共同点和不同点。
共同点是:述职报告可以作为个人总结,都是在总结的范畴内。
不同点是:在功能特点和所面对环境都是不一样的。
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领导干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群众陈述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而个人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个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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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什么叫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来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述职,就是要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述廉,就是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上述情况的报告工作应由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完成,因为“一把手”对单位工作负全面责任,而且《条例》将其规定为监督的重点,由他来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内容比较全面、具体、详实。
2. 什么级别才写述职报告?
什么级别要写履职报告,解答:需要述职的人: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科长实职以上,述职不分职务,只要是有公职的人,承担了具体工作,都需要向上级领导述职。
但在落实中,述职没有涉及到全体公职人员,原则上只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制度规定或工作需要,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述职。
3. 四讲四促的内容是什么?
一是抓深入宣传教育,以学责促知责。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把学习贯彻省委鹿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届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真正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意识,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作用,组织专题报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市营造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细化分解责任,以定责促明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我市的实施办法,根据各责任主体的分工,厘清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要求各级纪委细化监督责任清单,照单履责,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
三是抓完善考评机制,以督责促担责。综合运用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约谈谈话、巡察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同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将落实“两个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是抓严肃责任追究,以问责促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敢于较真碰硬,用好问责利器,唤醒责任意识,发挥震慑效应,不断推动问责规范化、常态化。
4. 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作用?
1、对本级党委(党组)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情况在组织和群众面前作自我说明,有利于增强其自我约束力,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也使一些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将反腐败关口向前推移的作用。2、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是工作职责所在,从而增强其公仆意识。
3、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工作和廉政情况的监督,有利于他们享有的监督权落到实处,激发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自觉主动配合党组织监督我们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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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述职述廉和总结有什么区别?
述职述廉和总结是有区别的,它的侧重面不一样。述职述廉主要是侧重本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重点要讲清正廉洁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白,不留尾巴。
总结则是凡凡的,全面的,特别是一些基层工作员工,主要是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不存在廉洁问题。就不一定涉及。
6. 关于廉政档案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依据。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全面、真实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资料,是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和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参考,是监督、管理、任用干部和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纸质廉政档案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内容的电子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
第五条 建立廉政档案的人员包括: 公司全体中层干部及公司控股、参股企业中人事关系在公司的班子成员。
第六条 廉政档案应当含有以下事项内容
(一)干部基本情况或干部任免登记情况。
(二)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有关材料,包括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和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材料,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相关材料。
(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材料。
(四)其他材料,包括述职述廉报告,受表彰奖励、学习培训情况,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材料。
第七条 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公司纪监审计部负责,依照有关规定收集、调取、保管廉政档案所需材料。
(一)本办法第六条第一、四项所列材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提供。
(二)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所列材料由公司纪监审计部负责收集。
(三)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作配合。有关材料半年整理向公司纪监审计部送交一次,重要材料要及时送交。
第八条 建档范围内干部涉及职务变动的,公司党群工作部、行政部出具有关任免材料(文件) 后,纪监审计部应及时予以更新。
第九条 廉政档案的运用
(一)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情况。
(二)为对领导干部实施提醒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等提供情况。
(三)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情况。
(四)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巡察、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
(五)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情况。(六)为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情况。
(七)为领导干部出国(境) 审核提供情况。
(八)为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提供情况。
第十条 廉政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必须按照真实、规范的原则建立。
(一)廉政档案收集和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或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干部基本情况及有关申报表的各项相关内容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单位或其他个人不得代为填写。
(二)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以及应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等可以是复印件以外(复印件应标明出处),其余原则上要求是原件。若无法收集原件的,可以收集复印件但应当注明原件的保管处。
(三)廉政档案材料归档时必须遵循统一规范,便于查阅的原则。档案材料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整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档案集中整理。
(四)廉政档案必须按照安全、保密的要求,进行科学严密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存放。
(五)严禁损坏、伪造、涂改廉政档案材料。
第十一条 对廉政档案进行查阅和使用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查阅和使用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一)因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等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查阅和使用廉政档案。
(二)建立廉政档案查阅、使用登记台账,对廉政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使用廉政档案的,须按程序层报公司纪委主要领导审批。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私自查阅和保存他人廉政档案材料,严禁擅自公布和泄露档案内容。任何人不得接触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廉政档案。
(四)廉政档案不得外借。查阅廉政档案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录、拍摄、复印、复制廉政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复制廉政档案的,须出具正式函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经公司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按要求提供。
第十二条 建档范围内干部工作发生调动的,应将廉政档案转交给调入单位相应的廉政档案管理部门。转交廉政档案时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廉政档案应通过机要渠道转交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由本人自带。
(二)转出的档案资料必须齐全整齐,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三)转出、接受档案必须严格履行转交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干部离职、退休或死亡后,个人廉政档案应移交人力资源部部门并入人事档案中进行综合保管。保留期满后,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予以登记、销毁。
第十四条 对违反廉政档案管理规定和利用廉政档案管理材料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7. 述职述廉报告与总结的区别?
个人总结与述职报告有共同点和不同点。
共同点是:述职报告可以作为个人总结,都是在总结的范畴内。
不同点是:在功能特点和所面对环境都是不一样的。
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领导干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群众陈述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而个人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个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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